年少時受張愛玲影響頗深, 她[有女同車]的散文結語: “電車上的女人使我悲愴. 女人… 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 念的是男人, 怨的是男人, 永遠永遠.” 讓我不寒而慄, 和女性朋友聚會時, 總是很自制. 結婚後, 實事求是的LK先生對任性的太座一直包容, 我既沒炫耀的本錢也缺乏理由抱怨, 倒是生了兒子小V後, OBS機制正式啟動, 只要遇到孩子年歲相當的媽媽們, 便哇啦哇啦說個沒完, 聞之駭然, 當年的文學少女, 已經gone with the wind.
在高中同學Dr. C擁有了穩定的感情生活後, 我們開始定期聚餐, 漸漸回復了當年手帕交情誼, 最近一次共膳,在善調理有機蔬果的Universal Café, 席間聊到訂婚鑽戒, 話說Dr. C的朋友在忍耐多變的情人數年後, 總算盼得一只三克拉的鑽戒和豪華婚禮, Dr. C 詢問我她之所以百感交集是嫉妒或是羨慕呢? 記得未婚時的我曾發下豪語, 若是嫁與所愛, 會要求一顆心形鑽, 心上的人, 手上的戒指, 如果為了結婚而結婚, 我則要求淚形鑽, 淚鑽可得是心鑽的三倍(這話也有些張式刻薄), 結果是… 每看到我的心形鑽, 耳邊便響起唯一會彈的莫札特名曲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請用象印牌電飯鍋電子合音版在腦中自行演奏).
有次為了挺多年異性好友M, 我陪他參加前女友的婚禮, 日本新娘的美麗母親相當喜歡我這位朋友, 似乎有些會錯意, 以為我是當年導至兩人分手的原因, 溫柔而憂傷的問著我: “你們會結婚吧?” 婚禮後M也彷彿被昔日戀人的幸福刺傷了心, 中樞神經失調, 無厘頭的問我: “妳為什麼不向我求婚?!” 喝, 朋友到這地步… 我已仁至義盡, 瞬間憶起我著迷張愛玲的原因, 脫口而出: “送我一個十克拉的鑽戒, 我馬上求給你看!”
“女人都像妳那麼拜金嗎?”
“你要是老對女性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永遠談不了成熟的戀愛!”
“怎麼有妳那麼殘酷的人, 我心碎耶!”
“胡說! 心臟是所有器官中最強壯的, 而且是肌肉組織, 怎麼會碎? 最多就是瘀青…”
爭爭吵吵中倒是一掃陰霾, 兩位好朋友相視一笑, 握手言和.
M最終如願娶得了一位不愛blood diamond, 樸實美麗的藝術家! 兩人的婚禮堅拒禮物禮金.
而我, 嫁給了相似的靈魂. 願我們能如傳奇的英國作家Jan Morris(由男性轉為女性, 卻始終與身為男性時所娶的妻子相守一世)在他倆將來的墓誌銘所書:
Here are two friends, at the end of one life.
幾克拉, 好像不重要了吧?
Pumpkin Cake at the Universal Cafe
“女人都像妳那麼拜金嗎?”
“你要是老對女性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永遠談不了成熟的戀愛!”
“怎麼有妳那麼殘酷的人, 我心碎耶!”
“胡說! 心臟是所有器官中最強壯的, 而且是肌肉組織, 怎麼會碎? 最多就是瘀青…”
爭爭吵吵中倒是一掃陰霾, 兩位好朋友相視一笑, 握手言和.
M最終如願娶得了一位不愛blood diamond, 樸實美麗的藝術家! 兩人的婚禮堅拒禮物禮金.
而我, 嫁給了相似的靈魂. 願我們能如傳奇的英國作家Jan Morris(由男性轉為女性, 卻始終與身為男性時所娶的妻子相守一世)在他倆將來的墓誌銘所書:
Here are two friends, at the end of one life.
幾克拉, 好像不重要了吧?
7 comments:
Please, no diamonds for me.
huang,
I already have the biggest Sapphire in the world. She does not rest on my ring finger but sits on my lap :)
有道理, 我也常常在別人面前忍不住提 S 的大大小小瑣事... 平常在家也像小狗一樣搖尾等待主人 (S) 來陪我玩. -_- 真的是應該要改進啊!
我在一篇文章讀到 "女人應該要把自己當成主菜, 男人只是甜點而已", 這將是我未來努力的方向. ^^y
至於 money, 作為永不厭倦的話題沒關係啦. Diamonds (and money) are a girl's best friend!! $_$
欸,雖然金錢不是萬能,沒錢可是萬萬不行啊,所以拜金好像也不是什麼不可饒恕的罪惡。更何況,女孩喜歡亮晶晶的東西,大概是基因註定吧! (除了會發光的石頭,我也喜歡賣燈飾的店,每次都好像著魔一樣流連忘返呢!)
MG,
不愧是物質女孩啊! 誰能抗拒money&diamond? 我光想就熱血沸騰哩!
其實這世界上不是女就是男, 談談生活中重要的異性也很正常, 張愛玲蠻有精神潔廦的…
softenoften,
歡迎留言成功!
沒有貨幣存在的時候, 人也是要以物易物, 換取生活必須品, 錢當然重要啊!(因錢而腐化是另外一個話題), 閃亮的東西真的很迷人, 每次到掛著璀燦水晶燈的骨董店或餐廳, 我都會作起白日夢…
說到 Paul Newman,(這不又是談到男人了嗎?勉強符合 Miss LK 本篇的標題 ^^;)我從 The Verdict 開始喜歡他--落魄不得志的中年男子爲了某種堅持,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另一個 VB 喜歡的"律師"是 To Kill a Mocking bird 裏的 Gregory Peck(又是一枚型男!)
對照今天的律師們,唉~~~
VB,
Gregory Peck真是絕代經典, 到老還是風度翩翩!!! VB對Newman的欣賞比我有深度的多, 電影演什麼我早忘光光, 只記得Newman抱著枕頭痴痴站在Woodward的窗外… 帥, 帥呆了! 談談這些夢幻絕版男挺振奮人心的, 也算是向上提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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