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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19, 2008

有女同桌 M&M

Money and man. 女性永不言倦的話題

年少時受張愛玲影響頗深, 她[有女同車]的散文結語: “電車上的女人使我悲愴. 女人… 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 念的是男人, 怨的是男人, 永遠永遠.” 讓我不寒而慄, 和女性朋友聚會時, 總是很自制. 結婚後, 實事求是的LK先生對任性的太座一直包容, 我既沒炫耀的本錢也缺乏理由抱怨, 倒是生了兒子小V後, OBS機制正式啟動, 只要遇到孩子年歲相當的媽媽們, 便哇啦哇啦說個沒完, 聞之駭然, 當年的文學少女, 已經gone with the wind.



在高中同學Dr. C擁有了穩定的感情生活後, 我們開始定期聚餐, 漸漸回復了當年手帕交情誼, 最近一次共膳,在善調理有機蔬果的Universal Café, 席間聊到訂婚鑽戒, 話說Dr. C的朋友在忍耐多變的情人數年後, 總算盼得一只三克拉的鑽戒和豪華婚禮, Dr. C 詢問我她之所以百感交集是嫉妒或是羨慕呢? 記得未婚時的我曾發下豪語, 若是嫁與所愛, 會要求一顆心形鑽, 心上的人, 手上的戒指, 如果為了結婚而結婚, 我則要求淚形鑽, 淚鑽可得是心鑽的三倍(這話也有些張式刻薄), 結果是… 每看到我的心形鑽, 耳邊便響起唯一會彈的莫札特名曲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請用象印牌電飯鍋電子合音版在腦中自行演奏).


有次為了挺多年異性好友M, 我陪他參加前女友的婚禮, 日本新娘的美麗母親相當喜歡我這位朋友, 似乎有些會錯意, 以為我是當年導至兩人分手的原因, 溫柔而憂傷的問著我: “你們會結婚吧?” 婚禮後M也彷彿被昔日戀人的幸福刺傷了心, 中樞神經失調, 無厘頭的問我: “妳為什麼不向我求婚?!” 喝, 朋友到這地步… 我已仁至義盡, 瞬間憶起我著迷張愛玲的原因, 脫口而出: “送我一個十克拉的鑽戒, 我馬上求給你看!”
“女人都像妳那麼拜金嗎?”
“你要是老對女性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永遠談不了成熟的戀愛!”
“怎麼有妳那麼殘酷的人, 我心碎耶!”
“胡說! 心臟是所有器官中最強壯的, 而且是肌肉組織, 怎麼會碎? 最多就是瘀青…”
爭爭吵吵中倒是一掃陰霾, 兩位好朋友相視一笑, 握手言和.

M最終如願娶得了一位不愛blood diamond, 樸實美麗的藝術家! 兩人的婚禮堅拒禮物禮金.

而我, 嫁給了相似的靈魂. 願我們能如傳奇的英國作家Jan Morris(由男性轉為女性, 卻始終與身為男性時所娶的妻子相守一世)在他倆將來的墓誌銘所書:

Here are two friends, at the end of one life.

幾克拉, 好像不重要了吧?


Pumpkin Cake at the Universal Cafe

7 comments:

Unknown said...

Please, no diamonds for me.

Miss LK said...

huang,

I already have the biggest Sapphire in the world. She does not rest on my ring finger but sits on my lap :)

material girl said...

有道理, 我也常常在別人面前忍不住提 S 的大大小小瑣事... 平常在家也像小狗一樣搖尾等待主人 (S) 來陪我玩. -_- 真的是應該要改進啊!
我在一篇文章讀到 "女人應該要把自己當成主菜, 男人只是甜點而已", 這將是我未來努力的方向. ^^y

至於 money, 作為永不厭倦的話題沒關係啦. Diamonds (and money) are a girl's best friend!! $_$

softenoften said...

欸,雖然金錢不是萬能,沒錢可是萬萬不行啊,所以拜金好像也不是什麼不可饒恕的罪惡。更何況,女孩喜歡亮晶晶的東西,大概是基因註定吧! (除了會發光的石頭,我也喜歡賣燈飾的店,每次都好像著魔一樣流連忘返呢!)

Miss LK said...

MG,
不愧是物質女孩啊! 誰能抗拒money&diamond? 我光想就熱血沸騰哩!
其實這世界上不是女就是男, 談談生活中重要的異性也很正常, 張愛玲蠻有精神潔廦的…

softenoften,
歡迎留言成功!
沒有貨幣存在的時候, 人也是要以物易物, 換取生活必須品, 錢當然重要啊!(因錢而腐化是另外一個話題), 閃亮的東西真的很迷人, 每次到掛著璀燦水晶燈的骨董店或餐廳, 我都會作起白日夢…

Vigo Baby said...

說到 Paul Newman,(這不又是談到男人了嗎?勉強符合 Miss LK 本篇的標題 ^^;)我從 The Verdict 開始喜歡他--落魄不得志的中年男子爲了某種堅持,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另一個 VB 喜歡的"律師"是 To Kill a Mocking bird 裏的 Gregory Peck(又是一枚型男!)
對照今天的律師們,唉~~~

Miss LK said...

VB,
Gregory Peck真是絕代經典, 到老還是風度翩翩!!! VB對Newman的欣賞比我有深度的多, 電影演什麼我早忘光光, 只記得Newman抱著枕頭痴痴站在Woodward的窗外… 帥, 帥呆了! 談談這些夢幻絕版男挺振奮人心的, 也算是向上提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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